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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再传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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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4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7-24 第 5303 期 B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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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假冒、模仿、攀附名牌的现象,仿冒者以模仿知名品牌的公司名称、品牌名称及品牌标识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樱花卫厨采用法律途径对仿冒品牌“苏州樱花”进行维权诉讼,有效地打击了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得到了消费者的高度认同,消费者表示,樱花卫厨此举不仅捍卫了自己的权利,也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创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樱花,31年来以其卓越科技与庞大的产品线,涵括卫厨电器、及整体厨房产业,一直走在卫厨智能、环保、健康、时尚潮流的前列。在中国台湾地区,樱花是专业机构与个人用户的心目首选;在中国大陆,樱花是推动卫厨生活变革的主导力量之一,作为一个中国人的知名品牌,在卫厨世界中树立起来自东方的风范。 为消费者想得更多是樱花不变的品牌文化。樱花吸油烟机的“永久免费送油网”与樱花热水器的“永久免费安全检查”,已分别坚持了31年和23年,以数十年如一日的行动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樱花卫厨的仿冒者中,最为突出的是“苏州樱花”,其网站、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上标注含有“樱花”文字的企业名称,其商标图形、颜色,也与樱花相当接近。此外,“苏州樱花”位于江苏苏州,而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则位于江苏昆山,很多消费者难以分清,容易造成混淆。 为维护品牌形象,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樱花举起法律利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苏州樱花在其网站、产品包装和宣传上使用“樱花”名称,主观上明显有攀附樱花卫厨的恶意;苏州樱花使用的“图+樱花+YINGHUA”标识与樱花卫厨的“图+SAKURA+樱花”商标进行比对,普通消费者无法准确区分,导致错误消费,损害樱花卫厨的品牌声誉。因此,认定苏州樱花商标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犯商标行为、停止其“樱花”企业字号的使用,必须办理名称变更,侵权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自樱花卫厨启用司法维权以来,已有“苏州樱花”、“南通樱花”、“台湾樱花”、“大都樱花”等“李鬼”被一一斩落马下,除了不断加大打假力度,樱花也不断通过媒体宣传来提醒消费者,购买樱花产品应前往樱花专卖店、精品店以及各家电卖场等正规渠道,并在购买时认清樱花标识,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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