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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蚊香烧掉三百多万元


2009-07-02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7-02 第 5281 期 B3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盘蚊香点燃了牛仔服装市场的货物,导致20户商户受灾,直接损失326.8万元,而火宅则是因市场的一名粗心保安员引起。6月29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保安员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08年9月15日晚,中山市牛仔服装直销市场保安员潘某值勤时,在椅子的左右扶手下方和椅背后吊挂了三盘蚊香驱蚊。次日6时30分许,潘某因急于交班,未留意蚊香是否烧完,就把懒人椅放到旧货堆处,后回宿舍睡觉。不料未燃尽的蚊香导致货物燃烧。
  由于火势太大,蔓延得很快,消防部门到场后才将火灾控制并扑灭。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火灾烧损临时建筑5幢,该市场20户商户共54 卡商铺受火灾波及,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326.8万元。
  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系蚊香引发火灾后,潘某逃回广东信宜老家躲藏。同年10月23日,公安人员在信宜市将潘某抓获归案。法院以失火罪判潘某有期徒刑3年。
 
记者江泽丰通讯员柳凌巫洁涛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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