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戒毒人员挥舞莹光棒看表演。6日25晚,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与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志愿者一起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文艺晚会。本报记者余兆宇江泽丰通讯员刘宗伟刘家良摄 昨日9 时许,中山市两级法院在体育馆举行了打击毒品犯罪宣判执行大会,对犯贩卖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在宣判会上,市中级法院对7案11人宣判,市第一法院对6案9人进行宣判,9 人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其中7 人因涉毒被判,成为我市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集中宣判大会最为严厉的一次。 在接受判决的罪犯中,涉及毒品犯罪的有11案18人。据了解,我市3 年的禁毒战争取得优异成绩,2008年共缴获毒品88.9 千克,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这批被缴毒品被公开销毁,燃起的浓烟烈火,表明了我市政法机关对禁毒的坚定决心,也让群众引以为鉴,远离毒品。 ■以身试法 贩卖冰毒1824.88克 昨日上午,蒙蒙阴雨笼罩着市体育馆。 “被告人杨某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杨某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阿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宣判中,罪犯们眼神空洞。 2008年初,杨某光伙同杨某冰向阿昌等人贩卖毒品,还多次指使阿昌将毒品送给吸毒人员,并收取毒资交给杨某冰。随后,“二杨”用“王少锋”的身份证登记入住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某酒店,暗地里进行毒品交易。 2008年4月15日晚,阿昌毒瘾难耐,向杨某冰买毒吸食。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当天的10时20分左右,已经掌握线索的公安机关火速行动,将阿昌成功抓获,并在他房内搜出了一批毒品。 2008年6月27日凌晨2时30分许,藏身于西区某小区的杨某光、杨某冰被抓获归案,他们所持的一批毒品被当场查获。经市公安局检验鉴定和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光、杨某冰先后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824.88克、海洛因35.77克、氯胺酮(俗称“K粉”)169.01克、二甲基苯丙胺10.10克、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885.32克、咖啡因4334.91克等。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在数落着他们犯下的罪行,在一包包毒品从他们手中贩卖出去的同时,他们亦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被告人杨某光、杨某冰是主犯,按照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阿昌属于从犯,故从轻处罚。 ■铤而走险 运毒搏来终身监禁 陈松万万没有想到,为了1.8 万元报酬,他开着载有毒品的车子,竟驶向了通往牢狱之路。因犯运输毒品罪,杨鲲、陈松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 2008年4月13日晚,28岁的重庆无业青年陈松伙同一名在逃人员将装在两个大纸箱里的毒品氯胺酮(俗称“K 粉”)从重庆市运到中山市板芙镇。次日,杨鲲与“阿柳”(在逃)驾车来接。会合后,杨鲲二人返回深圳市,却在途经京珠高速公路中山市城区入口处时被中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截查,这一查,查出了两箱毒品氯胺酮和一支装有5发子弹的手枪。7月29日,陈松在重庆市被抓获归案。 为求财放手一搏,却搏来满心悔恨。杨鲲与陈松低垂的脑袋让人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不知道他们心里是否也在懊恨,毒品一沾,回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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