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院判决后朋友欠款仍不还
|
|
2009-06-12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6-12 第 1389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
|
商报讯 虽然法院判决已出,但朋友仍不还欠款,身患癌症的原告王某无钱看病。近日,在小榄司法所的介入调解下,王某终于拿到被拖欠2年的借款。 在近日小榄一社区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中,社区居民王某拿出一份法院判决书,讲起自己的不幸经过。2007年2月,他的朋友薛某因建房急需资金,于是多次向王某求助。王某多次借钱给他,共计借出款项4.35万元。双方签订借据,称半年内还款。 借款后,王某不幸被检验出患有癌症,于是找到薛某,希望对方尽快还钱用于治疗。薛某却称,钱都用于建房,无能力偿还。王某于是同意推迟半年还款。但期间,王某看到薛某家不断添置新的红木家具,又购置了一台摩托车,于是按捺不住,向其讨债。两人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可分期提取薛某在社区的年终分红或收益。 第一年,王某收了3702元,照这样下去,至少要收十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社区的法律咨询活动中,王某请求小榄司法所介入调解。于是,工作人员一边做调解,一边联合社区居委会,对薛某施压,不还款便要处理其房产。经过说服,薛某终于全额一次还清余下债务共43000元。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