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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赡养费父子两次打官司


2009-05-06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5-06 第 1352 期 A6版   【收藏本文
梁华某靠卖菜为生,认为每月200元赡养费过高。

  
  商报讯梁老汉已86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健康每况愈下。虽有五子一女,但他生活并无着落,无奈之下只好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官判2个儿子支付赡养费。昨日,中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再次上门调解,由于家庭积怨太深,调解失败。
  现状:虽有五子一女仍孤单
  梁老汉是火炬区东利村人,夫妇俩生育有五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两位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随着年岁渐高,且健康状况愈下,而且老伴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起居全需人照料。
  2007年12月,梁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告上市第一人民法院。他表示,除梁华某(大儿子)、梁叶某(四儿子)外,其他子女基本上都能赡养父母,街坊邻居也经常给予二老照应,可梁华某、梁叶某长期不赡养父母,甚至连生活帮助都没有,故老人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300元/月。
  在该案庭审过程中,梁老汉只要这两个儿子回家探望父母,就不要他们出钱,然而事与愿违,两人连看望父母也不愿意。
  未等儿子付赡养费老母已去世
  去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过,没等到儿子“回心转意”,他们的母亲就离开了人世。
  一审法院结合他家的实际情况,酌定梁华某、梁叶某每月的赡养费为200元。二人均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梁华某表示,自己长期以来患有肺结核,现已转为肺癌,需长期吃药住院。他并不是不愿赡养父母,只是个人经济非常困难。且女儿还没有找到工作,妻子有病不能工作,家庭收入有限。
  中级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公民的基本公德。判决“梁华某、梁叶某从2008年11月起,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每月月底前给付)”。
  儿子称:父亲有许多不良嗜好
  昨日,记者跟随法官前往火炬区东利村调解。在村路边,正巧碰到蹲在路口卖菜的大儿子。据了解,他和妻子靠这个地摊维持生计,每天才20多元收入。大哥随后叫来四弟,从他们口中得知,大家庭原本相处和谐,逢年过节,他们均会孝敬母亲。
  为何只将钱交给母亲?两人说这里头另有隐情。梁华某气愤地说:“父亲拿家里的钱乱花,尤其父亲有许多不良嗜好。”梁叶某也表示,父母把钱给了五弟,有去无还,让其他人不平衡。父亲二话不说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让他们很难堪。母亲生病时,五弟没有丝毫还钱的意思,一家人的矛盾由此展开。
  为打官司花4000元律师费
  据了解,为了这场官司,兄弟俩两次请律师,光律师费就花费4000元,仅仅是为了不交每人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法院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缓和父子间的矛盾,劝兄弟俩执行判决。
  在调解过程中,记者发现,兄弟俩态度坚决,丝毫没有给钱的意思。虽然法院人员辛苦调解,但由于父子间矛盾层层激化,努力的调解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法院方面表示,如果他们坚持不履行判决,依照法律规定将对他们拘留、罚款。
 
◆记者胡建龙实习生唐榕通讯员李志金摄影报道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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