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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罪犯赴黄泉


2009-04-28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4-28 第 5216 期 B2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强暴女清洁工并致人死亡的罪犯陈立功,和刀断他人右臂的罪犯蒲昌明,4月24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37岁的河南人陈立功,于2007年4月26日下午,谎称要卖铜线给女清洁工阿珍,将阿珍诱骗到南区某花园一空置别墅内,提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陈一时恼怒,就将阿珍推倒在地拳打脚踢,并用砖块击打阿珍头部,致阿珍头部失血过多昏迷。丧心病狂的陈立功还不满足,又将阿珍强奸。
  事后,陈立功将昏死的阿珍拖至别墅楼梯下掩藏,换下染有血迹的衣服逃离现场。次日下午3时许,阿珍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35岁的重庆无业人员蒲昌明,因与一女子的恋情问题而与阿俊发生矛盾。2007年7月1 日晚,蒲昌明伙同其弟蒲昌均(在逃),各携带一把大砍刀窜至坦洲镇某商店找到阿辉,强迫阿辉说出阿俊的下落。阿辉说不知道,蒲昌明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阿辉的右手臂砍断,蒲昌均也持刀砍击阿辉。后两兄弟逃离现场。据悉,伤者阿辉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陈立功、蒲昌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24日,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陈立功、蒲昌明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记者江泽丰通讯员周方李志金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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