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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C被判更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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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2-28 第 1285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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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日报》报道,26日,中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双方进行了交锋。庭审从下午3时开始,晚上7时,双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撤销上诉请求,赵c改名,取规范汉字。公安机关免费为赵c办理改名手续,并协助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赵c案社会关注,因此引起国内许多媒体的关注。当天下午两点半,记者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审判庭看到,已经有来自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的记者来到现场。庭审还吸引了当地许多市民以及公安机关的民警,他们也来到庭审现场旁听。 庭审从下午3时开始,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月湖公安分局拒绝为赵c以现在的姓名换发二代身份证是否有法律依据。双方就此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有趣是的是,记者注意到,赵c的代理人、赵c的父亲在庭审时两次对赵c使用“我的小孩”的称谓。法官不得不两次提醒他,在法庭上,他是赵c的代理人。而且法官以及赵志荣对赵c的c念的时候使用的英文字母c的发音。对此,这一点成为月湖公安分局代理人证明赵c的c就是英文字母的证据。 庭审进行到晚上6时,法庭暂时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并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到晚上7时,经过一个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和解。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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