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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180元竟伪造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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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2-20 第 5149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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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谋取区区小利,竟干起了买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勾当。最近,李氏夫妇和朱某被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批捕。 今年1月6日,购买人洪某通过李氏夫妇张贴的小广告,打电话与他们约定以180元价钱购买伪造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两枚印章。李氏夫妇收取了90元定金后,就来到朱某开办的印章店刻章,朱某伪造完该两枚印章后收取20元费用,李氏夫妇即携章返回住处,并与洪某交易。而就在交易时,他们被当场抓获。 据了解,朱某本有雕刻一技之长,在我市东区开办了一家印章店,生意还算红火,而李氏夫妇在菜市场做点小生意,生活也能维持,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被抓获归案后,他们均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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