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亮自称愤怒到极点,因此索精神损失费100亿元。 李志金摄
本报讯 100亿元!湖南籍来中山务工人员阿亮在牛年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牛”的维权者:他将老东家东力公司 (化名)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赔偿金100亿元。该金额在原来劳动仲裁时索赔的10 亿元的基础上再创新高,成为迄今为止全国最大劳动争议索赔案件。 记者了解到,由于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他的超巨额索赔,该案二审将于本月26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换了车间要求更改劳动合同 阿亮今年33岁,只有初中文化。2007年11月9日进入位于阜沙镇东力公司(化名)工作,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按照口头约定,阿亮进入洗衣机车间做普通员工,但实际工作时,他却被安排到冲压部冲压车间做冲压工。而他认为,虽然同样是员工,但冲压工属于技术工种,实际工种发生变化后,公司没有与他协商,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令他心里十分不满。而公司方面不愿意因为他工种的变更而更改劳动合同。 阿亮提出更改当时签下的《劳动合同》,但根据所签合同第3条约定,阿亮同意公司的安排,在生产部门担任员工工种,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执行,所以公司没有答应阿亮的要求。 ■申请劳动仲裁索10亿元赔偿 昨天下午3时,在三角镇一间电子厂门前,阿亮一拐一拐地向记者走来。他穿着新单位的工衣,右手拿着一个文件袋,“我的材料都在这里。” 阿亮告诉记者,去年5月2日,他已经向东力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由于车间领导挽留,所以收回了辞职申请,但在一个月后,公司保安却不再让他进厂,并用暴力手段威胁过他,这些情况他当时用手机进行了录音。他还称,最初他曾向阜沙劳动部门申请调解,仅要求公司赔偿8000元但被拒绝。 不过,该公司负责人昨日回应记者,这些对话录音有可能是阿亮在其他场合和该公司的员工接触时留下的,不能证明其受到暴力威胁。反而是该公司提供了阿亮在提出辞职后只打卡不工作的一些证据,且阿亮一度无法联系上,导致无法办理辞职手续。据介绍,去年6月2日,公司视阿亮长期不上班的行为为自动离职,所以不允许他进厂。 阿亮就此在去年提起了劳动仲裁,他除了要求工资赔偿外,还要求10亿元的精神损失费(本报2008年8月6日A4版曾报道)。 ■向法院起诉索100亿元赔偿 2008年9月8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东力公司支付阿亮 2008年 5月份工资1570.65 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387.28元,驳回阿亮要求10 亿元的精神赔偿等其它仲裁请求。 阿亮对仲裁裁决不服,随后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次,阿亮要求东力公司支付100亿元的精神损失费。 东力公司认为,阿亮提出100 亿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属于恶意滥用诉权行为,其提出如此夸张的精神损失赔偿费,实乃令众人为之惊叹!“这对解决劳资纠纷百害无一益,他是主动辞职,分文不补。” 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东力公司于2008年5月30日违法解除了与阿亮的劳动合同,判决东力公司向阿亮支付2008年 5 月份工资、赔偿金1963.31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387.28 元, 合计4350.59元。 对于阿亮所称的 100 亿元的精神损失费,由于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驳回。 阿亮不服一审宣判后,于日前提起了上诉,市中级法院受理了该案。据悉,该案二审将于本月26 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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