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挪用4000万农村社保金,判刑


2009-01-03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1-03 第 1229 期 A5版   【收藏本文
  新华网石家庄1月2 日电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原处长于瑞云、原副处长陈树新因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刑,于瑞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陈树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经查,2004年3月至10月,时任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的于瑞云、副处长陈树新将本处管理的农村养老社保基金4000万元分六笔委托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国债,并擅自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允许该公司使用上述资金用于证券交易,导致4000万农村社保基金至今无法追回,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03 年 3 月至 2004年 9月,于瑞云、陈树新利用管理农村养老社保基金的职务便利,与时任亚洲证券石家庄自强营业部总经理吴家雨、交易部经理刘世清事先预谋,将农保基金的理财收益90万元侵吞后私分。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