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中山同益饰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秀芬与中山同益饰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2月28日审理终结,裁定驳回李秀芬的再审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方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院立案二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三月八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