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600号 中山市富丽华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友协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诉中山市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富丽华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2016)粤2071民初12568号民事判决,原告友协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17日9时0分在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黄岳文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陈爱玲,张群立组成,由林蔓娜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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