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038号 梁少燕: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黄钜坤诉梁国标、杨永超、刘兵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中一法民一初字第3809号民事判决,原告黄钜坤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22日14时45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焦凤迎,谢劲东组成,由廖建锋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038号 刘兵: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黄钜坤诉梁国标、杨永超、你、梁少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中一法民一初字第3809号民事判决,原告黄钜坤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22日14时45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焦凤迎,谢劲东组成,由廖建锋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038号
杨永超: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黄钜坤诉梁国标、你、刘兵、梁少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中一法民一初字第3809号民事判决,原告黄钜坤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22日14时45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焦凤迎,谢劲东组成,由廖建锋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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