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20民初68号 廉江市盛田水产有限公司、湛江市盛田饲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中山市粤粮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黄英南、石凯伦、梁国新、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本院(2016)粤20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壹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