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985号 唐满廉: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梅惠玲诉方志伟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6)粤2071民初12869号民事判决,被告梅惠玲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6月15日14时45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胡怡静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荣,卢俊廷组成,由杨沛坤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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