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607号 林美慧、许慧钲: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中山市凯茵豪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胡宝伦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4)中一法张民一初字第938号民事判决,被告胡宝伦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6月16日14时45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焦凤迎,谢劲东组成,由廖建锋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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