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612号 中山市永邦商贸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高志强、高志雄诉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及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6)粤2071民初4729号民事判决,原告高志强、高志雄、被告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6月15日10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徐红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焦凤迎,谢劲东组成,由廖建锋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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