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第30号
张德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安凯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文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你,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不能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第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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