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507号 中山市马德利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徐震诉中山市马德利照明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6)粤2072民初6871号民事判决,被告徐震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6月15日10时30分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吴飞龙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姜新林,尹四娇组成,由刘晓婷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