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857号
汤可韶:
本院受理上诉人许伟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8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许伟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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