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138号 张兵、广州骏骥祥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沙溪镇玉红轩家具厂、谭明兵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兵、广州骏骥祥建材有限公司及你(你单位)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附记:公告的方式和有关情况(如本公告已于2017年6月6日在本院公告栏张贴,并在中山法院网公布) 签发人:阮碧婵 经办人:何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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