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粤20民终4284号 中山市欢乐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陈育妙等166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4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中二法民一初字第2088号民事判决;二、恢复对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扣押的慈星全电脑横编机30台(规格型号为:20台GE2-52C 5-7G,10台GE2-52C 12G)的执行,在拍卖所得价款中,保留1208000元,待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欢乐华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确定后,再另行处理;三、驳回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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