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2323号 广州耀安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耀安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刘明威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3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广州耀安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粤2071民初12836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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