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粤20民申91号
中山市新雄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缪智勇与中山市三角镇慧成电脑商行及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申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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