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684号
骆运卷:
本院受理高锦升与彭建青、李伟明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3日16时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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