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4437号
汕头市振宏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亿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宏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44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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