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63号
上海嗨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徐洪华因与陆兴才、徐洪星及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徐洪华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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