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78号 龚迎春: 本院受理中山市金骏恒盈电器有限公司因与中山市小榄镇雅辉麻轮厂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中山市金骏恒盈电器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78号 龚迎春: 本院受理中山市金骏恒盈电器有限公司因与中山市小榄镇雅辉麻轮厂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中山市金骏恒盈电器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附记:公告的方式和有关情况(如本公告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本院公告栏张贴,并在中山法院网公布) 签发人:曾令生 经办人:吴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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