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1160号 中山市楠桂轩红木家具厂、王忠文: 本院受理上诉人新会区会城居安红木古典家具厂与你(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1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 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9883号民事判决; 二、中山市楠桂轩红木家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会区会城居安红木古典家具厂支付货款21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为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若中山市楠桂轩红木家具厂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王忠文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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