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行监1号
刘志国:
本院受理蔡文早因与中山市公安局、王昌荣及你公安行政处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行监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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