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6046号 刘洋: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少君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西区富强汽车服务中心、原审第三人张新平、刘洋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6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张少君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322元,减半收取661元,由上诉人张少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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