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4199号
沛达(中山)鞋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外军与被上诉人陈刚、高俪菲、原审第三人沛达(中山)鞋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4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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