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406号
江门市蓬江区海盈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沈日明与你单位、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2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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