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6122号 姜仁涛:
本院受理上诉人贺小凤与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6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二、姜仁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贺小凤支付票据款25600元及利息(以25600元为基数,从退票之日即2018年8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为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贺小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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