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744号
苏瑞良、岳东: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榆淇与苏玉智、吴丽妍及你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4月10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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