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277号
潘韵松: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潘韵松,原审被告周裕佳、陈锦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2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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