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1016号 中山市莱卡斯纺织制衣有限公司,被告马凤玲、冯镇中: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莱卡斯纺织制衣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俊福织造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马凤玲、冯镇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10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中山市莱卡斯纺织制衣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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