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4号
戴学济:
本院受理贵阳世和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中山市哈特贸易有限公司、戴水明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贵阳世和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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