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7360号
佛山市南海狮山詠欣花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黎明耀与你单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73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黎明耀撤回上诉处理;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1122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