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335号
肖俊、中山东方吃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义明与你们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8月1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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