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481号
苏国荣、苏婉晶、张月暖:
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市南海棉旺纱线厂与及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8月1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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