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2607号
蔡明富、高大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黄圃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260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要点:准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黄圃支行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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