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辖终133号
中山市宝迪斯照明有限公司、苏淑玲、苏卓华、邓焕琼: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润彩与被上诉人苏卓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苏杰培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辖终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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