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5305号
谭伟明:
上诉人王科政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创二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陈嘉贤、谭伟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5305号民事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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