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7778号
胡炜林、梁润明、梁堂明、李健敏: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家辉与中山市小榄镇色彩塑料颜料商行、肖婉君及你们之间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2月3日16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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