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158号 林建国、黄翠青、黄养山: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东升镇紫熙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上诉人何镇锋、邱伟娟、罗会义、周咏燕、孙先培、张驱、卢庆媚、刘小薇、欧洪珍、罗翠心、武建强、张达鲜、职芬芳、陈朝阳、胡枝升、郑颖仪、黄惠媚、周雪娇、王义荣、肖霞、欧翠玲、黄权豪、彭和平、欧天山、李宝孝、刘强、罗锦瑛、刘辉、伍梅英、张海明、徐炜林、谢红珠、彭基、高转菱、林坤仪、周教辉、陈炳华、李海湛、黄成东、郭美群、吴燕冰、涂林虎、廖林玉、杨坤、潘远萍、陈静敏、刘伟霞、英有芬、温小梅、房振校、樊飞、钟葵星、梁锜惠及你们三人业主撤销权纠纷,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三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三人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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