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5738号
林日寿、方丹丽: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结南与被上诉人林日寿、方丹丽、陈风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57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984元,由上诉人刘结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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