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再78号 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 上诉人陈晓丹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袁松康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再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本院(2018)粤20民终8294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项;二、撤销本院(2018)粤20民终8294号民事判决第三、第四项;三、袁松康对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陈晓丹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陈晓丹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袁松康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