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40号 广州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电能照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单位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广州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未缴出资款24000000元;2.判令广东中电能照明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未缴出资款60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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