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71号
中山市横栏镇志阳彩印厂、汪建飞: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天羽纸类制品有限公司、杨志青与中山市冠俊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中山市横栏镇志阳彩印厂、汪建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3月2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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